2009年1月2日 星期五

《金針梅花詩抄》上篇 第二章 刺法 第三節 五刺

《金針梅花詩抄》
上篇 針道
第二章 刺法
第三節 五刺
原文內容如下:

半刺應肺勿太深,淺刺還宜疾發針,
恰似撥毛無損肉,板氣通調古所尊。

一、半刺 《靈樞‧官針篇》曰:“半刺者,淺內而疾發針,無針傷肉,如拔毛狀,以取皮氣,此肺之應也。”進針淺,出針快,狀如拔毛,無傷肌肉。用以疏其表邪,與毛刺可以相通。

刺曰豹紋針成簇,前後左右必中脈,
瀉其經血以應心,絡刺出血義有別。

二、豹紋刺 《靈樞‧官針篇》曰:“豹紋刺者,前後左右針之,中脈為故,以取經絡之血者,此心之應也。”豹之斑紋是由斑點簇聚而成,數針聚合有豹紋之象焉。前後左右皆針之者,非一身之前後左右皆須進針也,乃是於經穴周圍數針齊下之意,必中脈出血為止,故必須數針齊施。豹紋刺與絡刺雖同為出其經絡之血,但絡刺以刺其浮絡為主,豹紋刺以取其經血為主。絡淺而經深,故必須前後左右皆針,以免一針不中而血不出,亦可加拔火罐以助之。是應分清,以免混淆。

關刺應肝關節利,一名淵刺一名豈,
左右直刺盡至筋,慎毋出血違古義。

三、關刺 《靈樞‧官針篇》曰:“關刺者,直刺左右盡筋上,以取筋痹,慎毋出血,此肝之應也。或日淵刺,一名豈刺(《甲乙經》將‘或日淵刺,一名豈刺’列於合谷刺之下)。”筋痹常教關節不利,關刺者,利其關節也故名。左右直刺盡筋上者,在關節之左或右直刺,盡至筋所也。故能治關節酸痛、屈伸不利而屬於筋之為病者,在透針法中常采用之。《集成》“手足指節蹉跌酸痛久不愈”條曰:“使病人屈肘,曲池穴至近橫紋空虛,以針深刺,穿出肘下外皮,慎勿犯筋,不出十日自差。”“肩痛累月,肩節如膠連接不能舉”條曰:“取肩下腋上,兩間空虛,針刺,針鋒幾至穿出皮外,一如治肘之法,慎勿犯骨。兼刺筋結處神效。”他如犢鼻透膝眼,陽陵透陰陵,陽池透大陵,昆侖透太谿,絕骨透三陰交等,均屬古法關刺之應用。

三針左右如雞足,肌痹應脾針分肉,
象如岐骨兩分叉,由是稱之為合谷。

四、合谷刺 《靈樞‧官針篇》曰:“合谷刺者,左右雞足,針於分肉之間,以取肌痹,此脾之應也。”此乃正入一針,左右斜入二針,形如雞足之刺法也。必須於肌肉豐厚處方易施行,故以之治肌痹。合谷居於虎口岐骨處,岐骨亦有雞足之象,故亦稱之為合谷刺。在齊刺法中亦為三針並列,但齊刺之左右二針為針尖向內,合谷刺之左右二針為針尖向外,以此為別。

五、輸刺 《靈樞‧官針篇》曰:“輸刺者,直入直出,深內至骨,以取骨痹,此腎之應也。”按《官針篇》中所列舉之輸刺,在九刺、十二節刺與五刺中皆見之。五刺中之輸刺與十二節刺中之輸刺,名同而法亦大體相同,可以互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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